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
历史沿革
党建思政
党建动态
机构设置
党风廉政
入党指南
理论学习
党纪党规
党务公开
师资队伍
教授团队
博士团队
教学工作
专业设置
专业解读
培养方案
规章制度
教学动态
课程思政
教学获奖
教研会议
教研项目
教研论文
系部建设
化学系
环境工程系
精细化工系
实验中心
科学研究
科研项目
科研论文
授权专利
科研获奖
学术会议
招生就业
研究生招生
本科生招生
就业政策
招聘信息
实习实训
师范生实习
非师范生实习
学生见习
专业认证
师范认证
工程认证
资料下载
首页
学生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正文
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困难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材料...
发布日期:2013-08-29 点击:
根据《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及其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办法》、《肇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2013年度困难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申报材料准备,确保上述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初如期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校对困难生进行帮扶的主要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的目的,在于为开展各项助学奖学、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就业等提供依据,同时让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应有的资助。为此,请各二级学院要以认真负责,客观公平的态度开展好上述工作,并坚持做到充分调查,严格把关,防止学生虚报、假报信息材料的行为。
二、困难生认定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困难生资格认定:申报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于下学期开学初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有居委会(村委会)、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加具公章证明的《肇庆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调查表》。
2.申报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先按上述要求完成困难生资格认定,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生证明》、《家长承诺书》,以及家长户口簿首页及家长单页、学生个人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
《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生证明》、《家长承诺书》必须提供原件,要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版式进行填写盖章,请在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
http://xsc.zqu.edu.cn/zxgl/Index.aspx
)“下载专区”栏下载上述材料。
化学化工学院奖助贷工作小组
2012年6月19日
上一条:
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困难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材料...
下一条:
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困难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材料...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