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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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选专业管理办法
2019-09-12 17:15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体现因材施教原则,促进按学科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选专业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选择专业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1.学生选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应制订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2.选专业的申请者必须是入校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

    3. 选择专业仅限定在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和专业方向内进行。凡有跨大类专业意愿者,按照《肇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中转专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选专业的时间和调剂原则

1.学院按照学科大类及专业特点,通过入学教育等多种宣传活动向新入学的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指导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性活动,帮助学生完成选专业工作。

2.申请选专业者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提出自己所选专业意向,统一报送学院。

3.如果选择某个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人数限额,需进行专业调剂,调剂原则如下:首先报考专业志愿优先,其次根据高考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序。排名靠后的学生,调剂到本学科大类中报名人数不足的专业。

第三条 本规定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自2019级入学学生开始执行。

附表  新生专业选择意向表

学生申请专业阶段

学号

姓名

高考志愿

高考成绩/学业成绩

选择专业

 

 

 

 

 

 

                           2019.9.12

                 环境与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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