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于2023年3月18日组织了开展资源环境科学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家评审会。学院副院长吴燕妮、副院长吴贤格、党委副书记杨原行及环境工程系骨干教师出席了本次专家论证会。
本次评审会共邀请了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广东工业大学等在内的校内外五位专家对资源环境科学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专家组听取了现场汇报、审阅有关文件材料等,经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资源环境科学专业符合教育部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意申请学士学位授予。
同时,专家组还对环境工程和资源环境科学两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微调进行了论证,一致认为两个专业的微调的人才培养方案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对学生的专业培养要求,符合目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可以作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予以实施。(撰稿:林伟雄;审核:杨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