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及其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办法》、《肇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2014年度困难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确保上述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初如期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校对困难生进行帮扶的主要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的目的,在于为开展各项助学奖学、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就业等提供依据,同时让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应有的资助。为此,请各班级助贷工作负责同学要以认真负责,客观公平的态度开展好上述工作,坚持做到充分调查,严格把关,防止学生虚报、假报信息材料的行为。
二、困难生认定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困难生资格认定:申报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于下学期开学初向学院学生奖助贷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有居委会(村委会)、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加具公章证明的《肇庆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调查表》。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先完成困难生资格的认定,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生证明》、《家长承诺书》;以及家长户口簿首页及家长单页、学生个人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
3.《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生证明》、《家长承诺书》必须提供原件,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版式进行填写并盖章,请在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 “下载专区”栏下载相关材料(http://xsc.zqu.edu.cn/zxgl/Index.aspx)。
由于临近复习考试时间,请各班级尽早做好安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