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及其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办法》、《肇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2013年度困难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申报材料准备,确保上述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初如期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校对困难生进行帮扶的主要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的目的,在于为开展各项助学奖学、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就业等提供依据,同时让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应有的资助。为此,请各二级学院要以认真负责,客观公平的态度开展好上述工作,并坚持做到充分调查,严格把关,防止学生虚报、假报信息材料的行为。
二、困难生认定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困难生资格认定:申报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于下学期开学初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有居委会(村委会)、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加具公章证明的《肇庆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调查表》。
2.申报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先按上述要求完成困难生资格认定,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生证明》、《家长承诺书》,以及家长户口簿首页及家长单页、学生个人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
化学化工学院奖助贷工作小组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