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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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4-04-24 21:39  

各班级:

    为了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提高大学生创新与创业实践能力,按照省教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9号)和《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唯一直接面向学生的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该计划强调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和协作性,遵循“兴趣驱动、自主试验、重在过程”的原则,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人才。参与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探研与选题、完成方案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精心实验或调研、分析处理数据、独立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并自主进行项目的过程管理。

    二、申报要求

    1.凡是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的本科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均可以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计划项目必须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量性和一定的创新性。

    3.学生申报的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2)基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社会调查;

    (3)基于学科理论的学术性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的提出与论证;

    (4)基于一定可行性的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4.每个学生只能在一个申报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在项目结题前不能再申请新的项目。

    5.申报项目参与者为学生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学校鼓励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团队成员之间必须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6.项目周期原则上是1年半。部分项目因需等待核心期刊排刊、文章被国际重要检索索引、国家专利授权等特殊原因的可适当延期半年。

    7. 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个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指导教师一般应主持或作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过省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并保证指导时间。

    8.立项开始时间为每年6月,结题时间为第二年的年底,立项和结题项目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对于不能按时开展研究和按要求结题的项目除追回所资助经费外,还将核减其所在学院下一批的立项数量。

    9.鼓励学科交叉型项目的申报。涉及到多个学院的,由牵头学院提交申报。

    三、经费资助及申报名额

    全校共立项80项左右,每个学院最多可申报8项,每项资助经费为1000~3000元,按三类(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比例为5:2:1报送材料,由专家委员会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评审择优确立。

    四、申报和评审时间安排

    1. 4月30日前,请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学生个人或团队主动联系各专业符合条件的任课教师为项目指导教师;5月15日前,将《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辅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852440261@qq.com。每一申报项目材料均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正面贴上标签:学院(系)、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指导老师。

    2.5月底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学校领导小组汇总专家的评审意见,评定2014年创新创业计划的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肇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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