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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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6-12-12 09:28  

各班级:

    根据肇府办函【2016】168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该保险2017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保险生效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残疾人、低保户学生不纳入我校的参保之列,若要参保请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参保注意事项及待遇请详细阅读《端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历年来,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导,商业医疗保险有效辅助的保险体系有效保障了我校学生特别是特殊专业、特殊群体以及困难学生在学期间的医疗救治,大大减轻了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请班级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于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3-5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肇庆学院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册名册》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缴费(现金)交到辅导员办公室(理工楼-217),学院将统一缴费到端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问题可于当场咨询。

    联系人:胥家桢,联系电话:0758-2716447。

 

                                                  化学化工学院

附件【2017城乡居保须知.doc已下载
附件【肇庆学院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册.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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