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根据《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肇学院〔2017〕71号),现将今年我校学生创新学分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时间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生从入学至2021年4月20日期间的所有创新行为。
(二)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4月27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按规定的范围及标准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表》(附件1)并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交至学院。学分分配与申请人数有关,凡参与人数达2人及以上的项目,申请时请务必标明排名情况,不建议多人申请少于2分的项目。
(二)二级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附件3)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在《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得各类科技文体竞赛奖励的请结合《肇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体竞赛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附件4)申请相应的创新学分。
(三)学校审核认定
学校5月份将以发文的形式公布认定结果,教务处凭学校文件将创新学分录入学生成绩档案。
三、报送材料
申请者于2021年4月27日前将《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表》(附件1)、相关证明(复印件)送至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理工楼-215);将相关证明、《2021年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包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QQ邮箱3113695611@qq.com。
联系人:胥家桢,联系电话:2716447。
附件:1.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表
2.2021年创新学分汇总表
3.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
4.肇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体竞赛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5.关于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和标准的补充说明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