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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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化学化工学院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问题说明
2013-08-29 15:46  
各学生党支部:
2013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指导工作
各党支部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使毕业生党员认识到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指导毕业生党员填写登记信息,要求毕业生党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觉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和办法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根据党员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一般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l.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其他就业方式的毕业生党员,务必在离校前办妥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
(1)本人或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居委、村委;
(2)可随同个人人事档案转移到县区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上述两种情况,毕业生需事先与准备转往的党组织取得联系。
3.因特殊情况确需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应填写《肇庆学院毕业生流动党员登记表》,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肇学委﹝2006﹞9号)执行。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
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将由学院党委统一进行转移,并开具正式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各毕业生党员需在6号前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地址报送给各班团支部书记。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日程安排
(一)6月3-5日: 交纳党费、 登记信息、介绍信编号
各学生党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交纳党费,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到2013年6月 学院将组织填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并编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编号。
(二)6月6-7日: 印制介绍信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学院党委对毕业生党员登记信息核实无误后,填制《介绍信》并打印,打印后在《介绍信》的第一、第二联上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印章(骑缝章),于6月7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和按编号顺序排列的《介绍信》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6月7-10日:组织部审核、返还《介绍信》
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学院党委提交的组织关系转移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在《介绍信》上加盖公章后,把《介绍信》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返还各二级学院党委。
(四)6月11-14日:毕业生党员签领《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介绍信》,同时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上签字。
四、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及《介绍信》抬头填写的简要说明
1. 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及《介绍信》使用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如新单位需本人党籍材料,可到《报到证》上所填写单位处要求领出。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2.  《介绍信》抬头(学院党委将根据报送地址填写)填写说明
⑴转往省外党组织和中山市党组织
转往省外的党组织和中山市党组织,此处统一填写“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⑵转往省内其他城市党组织 
①转到省内的其他高等学校的,填写“对方高校名+党委组织部”(例如:“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②转省内其他各地市(除中山市)党组织(包括政府、事业、企业单位),转到该市委组织部或直接到该市下属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例如:要转往“花都区xxx小学”,此处应填写“中共花都区委组织部”)。
⑶转往肇庆市内其他单位党组织
①转到肇庆市内的各县(市、区)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可直接转到该县(市、区)委组织部或高新区党群办,再由所属的组织部门转到具体单位的党组织(例如:要转往“四会市检察院”,此处应填写“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要转往“怀集县xx镇xx村委”,此处应填写“中共怀集县委组织部”)。
②转往肇庆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此处填写“肇庆市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2716447  联系人:胥家桢   李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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