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
根据肇学院办【2012】36号文关于建立校友工作联络员制度及选拔联络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4届毕业班中选拔聘任校友工作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班级为单位,逐步在学校各应届毕业班中推选出校友工作联络员,组建一支稳定的校友工作联络员队伍,协助学校开展校友联络与服务工作,为学校和校友事业持续共同发展夯实基础。
二、校友工作联络员基本要求
1.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3.热爱母校,热衷于校友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三、校友工作联络员的职责和权利
(一)校友工作联络员的职责
1.负责本班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以及当地校友组织的沟通联络工作;及时向校友工作办公室提供本班同学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向校友工作办公室反馈校友在各行各业取得的杰出业绩或对母校的建议意见等各类信息。
2.积极协助本班校友举行各类健康的校友聚会活动,积极组织和参加所在地的校友活动,及时向校友工作办公室反馈校友活动信息。
3.联络员本人联络方式(如手机、QQ、邮箱等)如有变化时,需及时向校友工作办公室反馈信息,以便保持联系。
(二)校友工作联络员的权利
1.校友联络员可以优先获得学校赠送的《校友通讯》、校报和其它有关学校的信息资料。
2.优先参加校友工作办公室组织的相关活动,优先参加所在地校友会的各项活动。
3.参加肇庆学院优秀校友工作者的评选。
四、校友工作联络员聘期为四年。
五、校友工作联络员的选拔程序
1.由各个毕业班(含本科生、专科生)推荐1 名班级校友工作联络员,填写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登记表,并于5月18日前交到辅导员办公室,同时发邮件至852440261@qq.com。
2.校友工作办公室将根据二级学院推荐名单,审核确认后,统一颁发肇庆学院毕业生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书,在毕业典礼表彰大会上举行聘任仪式。
肇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二O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