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编制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11级学生: 为科学、准确编制我校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配合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现就编制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 请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还没有办理鉴证手续的毕业生,务必在5月20日前到就业服务厅办理鉴证手续。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采取其他方式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直接转回生源地。 二、关于升学与出国(出境)申请 1、毕业生申请升学,必须由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www.gradjob.com.cn)进行申请,办理程序如下:毕业生在网站上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阅读申请说明,并按要求内容填写提交,完成后根据提交要求把相关材料尽快交到我校学生就业指导处(如入学通知书、调档函、签证),逾期未提交材料作正常派遣处理,办理所有申请程序须在5月20日前完成。考研、专升本已录取本人确定不升读的要在5月18日之前,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已录取升学不就读确认表》,表格见附件一。 (1)确认升学的毕业生,一经审批同意后,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在制定就业方案后提出不再升学的,应回生源地就业,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补签发就业报到证。 (2)出国(出境)的毕业生,按正常派遣处理,档案和户口直接转回生源地。 2、就业处受理学生申请后,审核相关材料通过后将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交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 3、根据省通知精神,外籍学生及留级生、结业生、休学、退学等四类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纳入就业方案派遣,不签发报到证,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 三、关于办理暂缓就业的相关工作另文通知。
四、校就业指导处将根据学生签约、升学、办理暂缓就业等情况(除上述情况外的毕业生将派遣回生源地)编制就业方案,并于5月26日—6月5日发给二级学院校对。 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每位毕业生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于学院辅导员赵军南老师联系,电话0758-2716447。 肇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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