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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05-07 10:29  

各二级学院: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2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5年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暂缓就业生)及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非师范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上述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师〔200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二)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合格。

(三)已补修对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我省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合格。

三、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上报名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1份);

3.与县(区)教育局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原件1份;

4.《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往届毕业生);

7.暂缓就业协议书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往届毕业生);

8.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四、网报时间

2015年5月14日至5月20日(网址:http://jszg.gdhed.edu.cn);

五、收费

1.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规定,由各认定机构收取申请人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人。

2.体检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两项收费不属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内容,申请人应按规定另行交费。

六、有关要求

1.申请人员需通过“广东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并与县(区)教育局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申报时提交),未签协议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认定材料于5月18日下班前交给辅导员办公室赵军南老师处。

3.申请人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www.gdhed.edu.cn)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认定信息及有关要求通知本院的2015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往届暂缓就业或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非师范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学生就业指导处

                                               2015年5月7日

附件1:《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2:《2015届到农村从教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说明

附件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附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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