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2016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安排计划》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16年上半年学生职业技能考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二、三、四年级在校生可自愿参加。
二、报考方式:
1、报考网址:http://210.76.66.109:7005/tk/,按《网上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时间:
报考工种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缴费时间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3月10日-3月18日 |
3月19日-20日 |
营销师 |
3月10日-3月18日 |
3月19日-20日 |
企业培训师 |
3月10日-3月18日 |
3月19日-20日 |
公共营养师 |
4月2日-4月25日 |
4月26日 |
注:报考其余工种另行通知 |
3、报名确认:按照上表缴费时间(逾期不受理)持个人申请表、白底大一寸照片两张(与上传照片同底)、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到“就业与职技服务厅”(行政楼106-107室,电话:2716242)办理鉴定费的缴交手续。
三、缴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文件粤价〔2013〕150号《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1),教材自行购买。
四、关于补考:不及格补考每科补考费:A类(理论60元,实操320元)、B类(理论60元,实操250元);合格科目成绩保留一年,不及格科目只可补考1次;理论与实操两科不及格者如仍参加考证需全额缴费重考。
2016年上半年各职业资格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网上报名流程可登录http://jyzd.zqu.edu.cn/ 下载查询。
肇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