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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编制2016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04-29 11:40  

化学化工学院2016届毕业生:

    为科学、准确编制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方案,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现就编制2016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

    请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还没有到学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鉴证手续的毕业生,务必在5月20日前办理鉴证手续。学院将根据毕业生交回的就业协议书,在大学生就业在线客户端填报毕业生就业情况。

    二、关于升学与出国(出境)申请

    1、毕业生申请升学,必须由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www.gradjob.com.cn)进行申请,办理程序如下:毕业生在网站上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阅读申请说明,并按要求内容填写提交,完成后根据提交要求把相关材料交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如入学通知书、调档函、签证),逾期未提交材料作正常派遣处理,办理所有申请程序须在5月15日前完成。考研已录取本人确定不升读的需本人到学院辅导员处填写《已录取升学不就读确认表》。

    (1)确认升学的毕业生,一经审批同意后,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在制定就业方案后提出不再升学的,应回生源地就业,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补签发就业报到证。

    (2)出国(出境)的毕业生,按正常派遣处理,档案和户口直接转回生源地。

    2、校就业指导中心受理学生申请后,审核相关材料通过后将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交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

    三、根据省通知精神,外籍学生及留级生、结业生、休学、退学等四类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纳入就业方案派遣,不签发报到证,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

    四、关于办理暂缓就业的相关工作另文通知。

    五、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学生签约、升学、办理暂缓就业等情况(除上述情况外的毕业生将派遣回生源地)编制就业方案,并于5月26日—6月3日发给学院校对。

    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在申报、核对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与胥家桢老师联系,电话2716447。

                                 肇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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