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现就2019届毕业生就业资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7日-9月19日到辅导员办公室(理工大楼215)本人领取《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需签名确认),其中《毕业生推荐表》需在10月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回学院,学院统一加盖意见后送学校就业处审核。外出实习同学可在实习结束后安排统一领取,有个别急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的可按上述时间安排受理。
二、毕业生就业资料用途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情况的记录汇总,是存入毕业生档案中一份不可缺的重要档案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填写,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完整。
2、《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自我推荐的书面材料,表中所填内容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社会实践、奖惩等方面的情况,是用人单位选择录用的依据之一,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必须实事求是填写,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完整。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的文书,是学校编制和上报就业方案的凭据,每个毕业生只能领取一份协议书。我校对协议书实行条形码管理,协议书上的条形码与学生本人资料相对应并电脑记录备案。对于条形码与学生本人资料不相符的,学校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毕业生就业资料填写方法及要求:
1、《登记表》填写方法及要求见附件一;
2、《推荐表》填写方法及要求见附件二;
3、《就业协议书》填写方法及要求见附件三;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