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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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6-10 09:08  

各2020届毕业班学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适应全省教育教学单位实行教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院毕业生的就业优势,现就开展我校 2020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1.直接认定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专科师范毕业生: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认定与其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合格以上。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体检合格。
2.参加统考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1)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体检合格。
二、认定工作安排
    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因今年广东省认定时间在我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之后,应届毕业生已拿到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我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在学校认定人员具体安排详见附件;选择户籍所在地认定省内人员请查看当地教育局的具体安排,省外人员查看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的公告。
本通知后面的条款和附件对选择户籍所在地认定人员无效。
三、现场认定必备材料(复印件均用 A4 纸张)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才需提交)。
3.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才需提交)。普通话证书不在我校普通话测试站考取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承诺书》(具体模板参照肇庆市认定通知)。
4.直接认定人员: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
5.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照片 1 张。
6.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7.港澳台居民应届毕业生: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具体模板参照广东省认定公告)。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收费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除支付本人体检费、普通话测试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五、工作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我校 2020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 7 月 6 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各班级毕业生请按时按要求提交认定材料,尽量保证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顺利拿到教师资格证。
六、联系人:姚艳 电话:0758-2716447 地点:理工楼215室

附件 1:《肇庆学院 2020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附件 2:《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教师资格直接认定资格种类、所学专业、任教学科对照表》
附件 3:《肇庆学院 2020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相片收集表》
附件 4:《肇庆学院 2020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核对表》
附件 5:《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附件 6:《肇庆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体检表)》

附件【附件1-4.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 肇庆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体检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 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肇教人〔2020〕6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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